露水冤家 第27章

  「端端,我希望你知道,我辜慎思不是个始乱终弃的人,不管此行结果如何,我只想告诉你,这辈子永远没有人可以分开我俩,就如你曾说的,要活,一起活,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他满怀真心地说道。 端端瞧他一脸的挚诚,心中颇感欣喜,也跟着点头,「对,要活,一起活,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
  两人对望了一眼,从彼此眼中都见到了永世不渝的承诺。
  第九章
  又过了两天,这已是他们从城里出发後的第五日,只见那丛林是愈来愈密,但除了偶有野兽的足迹之外,根本见不到一丝有关血罂粟的线索。
  慎思固然着急,却也没有埋怨带路的端端,倒是端端心里头愈来愈不踏实,总觉得自己耽误了时间。
  「慎哥哥,我怕……我怕我们是走错路了。」她转头看了看四周的环境,和传说中的野人居住之所相距甚大,不免对自己的判断产生了怀疑。 慎思望着她,嘴角衔着劝慰的笑意,「不要紧的,眼前除了继续往前走之外,我们似乎也没有第二条路了。」
  「可是,我真怕误了你嫂嫂的病。」见他如此的安抚,端端心下顿为感动,「我只是从几个邻居口中听到了一些片段,唉1都怪我没再好好地打听打听。」
  提到曲沁,慎思脑海中又浮现大哥郁郁寡欢的愁容,眉头也不禁纠结起来,他无声地叹了口气,「死生有命,或许……或许嫂嫂……」
  他脸上不自觉地抽搐了一下,不敢再继续往下想,只是摇了摇头。
  端端见他痛苦,知他必是忆起了在家枯等的大哥,默默地伸过手去,握住他的大手,柔声说道:「慎哥哥,你别再想了,是我不该说这些丧气话的,说不定翻过这个山头,就是我们要找的地方了。」
  「我也希望真如你所说的那样,可是若翻过这座山之後,接着还有另一座山,甚至是两座、三座山,那麽……」
  他愈说愈是气馁,前几天的快乐心情一扫而尽,还想再继续唠叨,却看到端端眼中放出两道异样的光芒,顺着她的视线望去,远处山边居然有道浓烟缓缓地飘起。
  「那是……」
  他心中一喜,就想扬声,却被端端一把捣住了嘴,机灵地将他拉到树後,在他耳边沉声说道:「已经这麽多天没见到人迹了,前方很可能就是我们要找的目的地,从现在开始,我们都要小心行事。」
  他後悔自己竟是如此的不持重,要真如端端所说,已经来到了野人的聚集地,以他方才的粗心,就算有十个辜慎思都不够死。
  眼前的浓烟看来确实是人的行踪,他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的心宁定下来,估量着敌我间的距离.斟酌片刻後,朝着端端使了个眼色,端端也点头表示会意,於是慎思握着端端的手,轻轻一跳,便到了树上,转头四处张望了一阵,确定并没人发现他们的行踪,才又跃向另一棵树。
  虽然还带着端端,但他的轻功造诣着实不凡,不仅树枝没有任何晃动,连摇摇欲坠的枯叶也毫无一丝声响。 端瑞看在眼里,却是打从心底的佩服,这才翘道自己的武功与慎思相差太远,要不是身处险地,她真想击掌赞赏。
  但慎思并没留意端端的心思,只是专注着四周的动静,时而目光敏锐如隼,时而行动迅捷如豹,一棵树一棵树地往前移动。
  愈是接近那烟,他的心愈是提的老高,虽然神医曾对他说过,野人们服的是英雄,敬的是好汉,自己是不是英雄好汉那自不待言,但此时带着端端,在尚未摸清楚野人的脾气之前,还是不要轻举妄动,所以他不时警惕着自己,任何一刻都有可能是生死关头,无论如何也要护得怀里的端端安全。
  终於来到与那烟相距约有六七丈之处,他挑了株高耸浓密的榕树停了下来,藉着树影的掩蔽,仔细采查那些生火起烟的人,心中陡然喀登一响。
  火旁共坐了三个人,瞧那装束,分明与常人截然不同,知道真是碰到正主儿了,他更是一动也不动地稳立树梢,大气也不敢喘上一口。
  那三个人身披兽皮,每人身旁都放着一把小短弓,看上去应该是野人里担任狩猎工作的,或许还负有巡逻的责任;只听三个叽哩咕噜地说了半天,慎思和端端面面相觑,竟完全听不懂他们在说些什麽。
  野人们一边高声谈笑着,一边在火上烤着肉,待肉熟了後,三人分而食之,又都从怀里掏出一个皮壶,将盖子拔了,仰面痛饮。
  两人在树上已躲了一个多时辰,早是又累又渴,见野人们又吃又喝的,不禁都吞了一大口唾沫,尤其那酒香-阵一阵地飘了过来,中人欲醉,倒真是难为慎思了。
  好不容易又折腾了一个时辰,野人们酒足饭饱,各自寻了块地方,倒头睡下,直到三人皆发出震天鼾声,慎思向端端使了个眼色,询问她要不要掳了这几个人,要他们带路去找血罂粟。
  端端正犹豫之间,突闻一阵急促的鼓响,把慎思吓了一跳,还以为是行踪被人发现,正想跃下厮杀一番,却被端端一把拉住,轻轻地摇摇头,用眼神示意着前方还有来人。
  果然,只见那三个已经睡倒的野人,一听到鼓声便跳了起来,不一会儿,又有七,八个人从另一方奔了过来,慎思心中大喊侥幸,要不是端端这麽一拉,自己这冲动性儿又不知要吃多大的亏,虽然仗恃着武功高强,但双手难敌四手,更何况野人们还有个使毒的手段。
  这群人聚集了之後,又东拉西扯了一阵,便都往同一个方向跑去,端端此时才在慎思耳边低声说道:「慎哥哥,看样子他们是要回他们的老巢,我们在後面跟踪,就能够找到血罂粟了。」
  他用着钦佩的目光看了端端一眼,如此一来既不用动武,也不会惊动其他人,倒不失为一条妙计,他对端揣点了点头,等到野人们即将要消失正视线范围内时,他才迅速地跟了上去。
  他们二人在後面躲躲闪闪的紧紧跟着;太近了,怕行踪败露;太远了,又怕野人跑得快,一不小心追丢了,所幸慎思的轻功卓绝,又有密林的掩蔽,一路平平安安地跟到了野人的居住地。
  这是一个不小的部落,看来大约有四,五百户人家,皆是割草为顶、堆土为墙,家家户户门口都还挂着一串串不明的物事,此时日头逐渐西移,昏暗的天色里,竟看不清那是什麽玩意儿,骤然间刮起一阵北风,将那串串奇怪的东西给扬了起来,光线虽然微弱,但两人还是看得分明,那竟是一颗颗的头颅,有的已成白骨,有的还黏着乾瘪的皮肉,更有的五官清晰可辨,全都随着风的吹拂而摆荡旋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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