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姊镇宅(上) 第11章

  回到家里,见家中井井有条,顿时松了口气。“我倒是多操心了,娘把家里打理得不错嘛。”
  人的潜力果然是要开发的,她在家的时候,她娘都病歪歪的,她一走,她娘也不得不打起精神来照顾孩子。杜锦娘虚弱的笑了笑。“多亏白娘子时不时过来帮我煮饭、打扫家里,否则我一个人哪有能耐?”
  银衫不解,“白娘子?”是……白蛇吗?她直觉就想到白蛇传的白娘子。“就是离咱们家最近的那户人家啊,你忘啦?你都叫她白姨的……离魂症可真是糟糕啊……”见银衫想不起来,杜锦娘自顾自的说下去,“白娘子的丈夫孩子都死了,她自个儿一个人住,你背来宝去你爷奶家的那日,她看见了,后来知道你跟来宝、金金在县城里给来宝治病,就时时过来帮我,常常都来一、两个时辰才走,还给你弟弟妹妹洗澡。”
  银衫点了点头。“有机会我再过去谢谢白姨。”
  她不由得感叹起远亲不如近邻,孟家人连邻居都不如。
  她让孟金金把糖果糕点、冰糖葫芦分给弟弟妹妹们,再把米油等物归位,发现米不减反多,还有一袋各种能熬粥的红豆黑豆,厨房墙上挂着几只风鸡和腊鱼。
  杜锦娘紧紧跟在她身后。“这些都是那叫路明的小哥送来的,他说你们这阵子都住在县衙里,可是真的?”银衫这时不由得想起了楼天临。
  她可是担误了他好些天,如今她走了,他可以专心办公了……
  “是啊。”银衫点了点头,又道:“娘,我请县令大人派人搜山,你也不要太挂心了,一日没找到爹的尸首,就表示爹还活着。”
  眼泪都哭干了,杜锦娘对于丈夫活着与否其实已不抱希望了,听闻搜山也没太大反应,倒是欲言又止的咬着下唇。“衫儿……”
  银衫正视着杜锦娘。“有什么事,娘就直说,我听着。”
  杜锦娘期期艾艾地道:“就是……你不在的时候,你大伯娘来过。”银衫微微挑眉。“哦?大伯娘来做什么?”
  杜锦娘紧紧蹙着眉心,忧心忡忡地说:“衫儿,你大伯娘说,你已经知道你不是爹娘亲生……”银衫万万想不到孟家人会那么无聊,专程来跟她娘讲这件事。
  她叹了口气。“我是知道了,爷爷突然说出来,我就是听着而已。”
  “你一定很难过……”杜锦娘忽然哽咽道:“你大伯娘说,县城里的张员外家的夫人在找丫鬟,月银足有一两,还能吃好住好,若是你想走,娘也没理由拦着你,我们病的病、小的小,绊着你,对你不公平……”
  银衫实在不明白甘氏此举的用意何在,就是要弄得她娘惶然不安是吧?不然就是要把她弄走,欺负她娘软弱可欺,要把他们微薄的四亩田地给抢走。
  “娘,大伯娘说我是扫把星,会克死人,你也希望我走吗?”她正色的看着杜锦娘问。
  杜锦娘急道:“你说的什么话?娘怎么会希望你走,一想到我自个儿要撑起这个家,娘就心慌,娘……什么都不会啊……而且娘……从来不认为你是扫把星,你跟金金他们一样,都是娘的孩子……”
  银衫眼神透着坚定。“那好,只要娘需要我,认我这个女儿,弟弟妹妹们需要我,认我是大姊,我就不会走,我会代替爹,一辈子照顾娘和弟弟妹妹。”
  第四章 第二个商机(1)
  几天后,路明来给银衫回了消息。
  他们已搜过山了,但不见孟百刚的身影,也把那日同在山里,言之凿凿说见到孟百刚被老虎叼走的猎人传唤到衙里问话,他们却个个否认自己有说见到孟百刚被老虎叼走的一席话,说都是村人穿凿附会的臆测。
  银衫也知道她爹活着的希望渺茫,不过她决定就当作她爹还活着来过日子,她也是这么跟弟弟妹妹们说的,
  他们的爹一定还活着,一定会回来,他们只要在这里等着就行了,而且要更乖巧、懂事、听话,这样爹回来时必定感到欣慰。
  安抚了弟弟妹妹,家里粮也充足了,空下来时,银衫便想到了她的《童三宝闯天关》第二部。想到《童三宝闯天关》,就不由得又想到了楼天临。
  不知道他在做什么?
  她觉得自己会想这些实在很奇怪,他在做什么跟她有什么关系?他们是不会再有交集了。
  一定是因为在县衙书房里和他朝夕相处了几日,回到家里一时不习惯罢了,再过几日她就会连他的长相都想不起来了。
  所以了,现在开始她要靠自己,她要好好练字,自己把故事写出来。因为要练字,她这才发现,她什么都买了就是忘了买纸笔。
  没有纸笔要如何练字?银杏村可是连间卖笔墨纸砚的书铺都没有。
  第二日,银衫打听到村里有人要进县城里赶集,便付了两文钱搭人家的牛车进城。
  她走前已经把饭都做好了,家里交给孟金金看着,她很放心,特别交代了若是大伯娘再来,千万不要让她进门,免得甘氏又对杜锦娘说什么,惹得杜锦娘糟心。
  进了县城,银衫的心境和上回匆促而来截然不同。
  她有心情欣赏街道的景物了,身上带了五两银子,除了要买纸笔,还要给杜锦娘和弟弟妹妹们添些衣服,她跟牛车约好了日落在她下车的凤舞门大街等,时间很充裕,她想到处逛逛寻找商机。
  首先,办正事要紧。打听过后,她走进一间专卖笔墨纸砚等文房事物的店铺“耕砚斋”,看起来就是间老字号。
  一进门,银衫便闻到一股熟悉的墨香,令她眼前又浮现了楼天临的身影。实在奇怪,怎么总想到他呢?
  她甩了甩头,将那身影甩出脑海,迅速买了笔墨纸砚,笔买了两种,质量上等的毛笔用来正式写,质量中等的练字,纸也同样买了两种,练字的元书纸买了三百张,她想着要教弟弟妹妹们认字,所以才一口气买了这么多,中品宣纸则是买了一百张,正式写小说时用。
  她知道楼天临用的是上品宣纸,可就算她把字练好了,也不可能如楼天临那般写得隽秀雅致,她用上品宣纸是浪费了。
  结了帐,银衫把买好的东西都放在包裹里装好,背在肩上已是鼓鼓的一大袋。走出耕砚斋,她若有所思瞅着街道两边绵延不绝的店铺。
  故事总有写尽的一天,还要靠她逐字的写,绝不是个轻松的活,若想发家致富让全家人过上好日子,单靠写小说是不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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