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莲 第2章

  盛莲国是个繁花盛开的国度,而花的本身,更是这个国家重要的经济作物。盛莲国的人一日只吃早、晚两餐,且菜色永远跟花脱离不了关系。不过煮法就没有中国人那么多变化,总不脱水煮、清蒸两种,调味料也不过盐与糖两样,贫乏得紧。虽然说这样对养生而言还不错,难怪盛莲人人长命百岁——不,不止百岁,他们的平均寿命有两百年,而如果能活到两百五十岁才叫长寿。哇!
  可是,人活那么久要干嘛?
  初来乍到时,无意中听闻这个令她惊讶的消息,总不免要怀疑一下这里真的是地球吗?或许她是到了外太空里的某个长得像地球的地方吧?中国人有一句老话是「人生七十古来稀」,这句话放诸四海皆准。虽然步人二十一世纪之后,因为生物科技的昌盛,人类寿命确实有所延长,但若能活过一百岁,仍是一种奢侈。可是这里的人随随便便就可以活到两百岁,实在太不可思议了!也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尤其是这里的人也是二十岁就算成年,但不同的是,他们的青年期有一百年左右。在二十岁到一百二十岁之间,他们健康的身体都可以孕育出强壮的子女,而且过了一百五十岁才开始显老呢,真幸福。不过说到子女嘛……盛莲国的人口似乎并不太多,即使他们生育年龄拉得很长,却也不见子孙满堂的情况。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缘由?
  长寿是很好,可一旦真的长寿了,长长的两百年,要怎么挨啊?花灵无聊时常常会想起这个问题——虽然这似乎与她无关。
  她又不由自主的陷入发呆神游的状态,但眼前的男子可不会因为她的闪神而消失或坐视她的目中无人。就见他说道:
  「怎么,妳的人我驱策不得?」冷淡的声音中加入了嘲讽。
  对喔,这个人还在,刚才是在谈什么呢?啊,对了,是在谈派遣小俊去跑腿的事。
  「怎么会是我的人?是你的人才对吧?」不知道这家伙在阴阳怪气些什么,虽然不太想理他,但这会儿终于不情愿的想起他可是她的金主,不理他的话,太损职业道德,这样是不行的。所以她换了个话题问他道:「我正要吃午餐呢,你既然来了,要不要一同吃?」
  「午餐?」疑惑的扬起那双过于浓密的剑眉。
  「嗯。午餐。」点头。其实不是很期望有他这个饭友,不过既然人家都来了,而来到时正巧她要吃饭,要是没有客气的招呼他一下,不就显得她这个屋主太小气了吗?何况……他是金主,他是她的金主,他是她唯一的金主!无论如何都不能忘记这一点。所以她决定对他谄媚一点:「是这样的,我认为人一天应该吃三餐,才能维持所需要的体力。」
  「维持所需要的体力?」他缓缓问道。
  这人是鹦鹉吗?干嘛只会重复她的话?不愧是一天只吃两餐的人,脑细胞迟钝到有剩。
  当花灵正在偷偷腹诽金主时,她伟大的金主终于决定不再当一只鹦鹉。开口道:「即使有的人一天需要多吃一食才能维持体力,我并不认为那人该是妳。」
  「哦?」看了他一眼,表示愿闻其详,径自又叉了块甜莲糕吃。
  「妳整天都呆坐在树下花前,也不见妳做什么耗费体力的事,我看需要一日三食的人反倒是妳的贴身侍仆青俊吧?」
  「所以小俊当然也是跟着我一日三食啊。」不理会这个阴阳怪气男人口气中的不善,花灵眼睛一亮望着青俊端茶往这边过来,他后头跟着两个侍仆,想是送午餐过来了。看到好吃的心情就很好,笑笑的扫了眼金主道:「今天我让人做了披萨,你也一同吃吧,就当是吃点心,就不会觉得中午吃饭是件怪事了。」
  「披萨?那是什么?」没听过。
  「我家乡的美食,来,吃吃看。」侍仆已摆好食物等她享用了。花灵深深吸了一口食物的香气——噢!久违了的乳酪香、肉香、面皮香,经过火烤之后,融合成教人难以抗拒的绝妙美味!她快手快脚的拿水果刀将披萨切好、分盘,端了一盘放在金主面前,然后就专心祭起自己的五脏庙,啥也不管了。
  花灵的金主本来还想再说些什么讥讽她一下,可是见她完全没空理会自己,又吃得那样专注,仿佛在吃什么绝顶美味似的,看起来不就是一块奶酪制成的糕吗?还油得紧。一时不察,竟也学她用手将盘子里那切成一小片的披萨给放进嘴里了。
  这是……什么味道?
  全然陌生的口感让金主的浓眉霎时微蹙了下。对习惯了清淡无油口味的盛莲人而言,这种过于香浓、油中带酥脆的食物,一时教他不适的想吐出来,但不知怎么却只能是想想而已,嘴巴自有其意识的嚼啊嚼的,当油腻在嘴里化为甘甜,引诱他一口接一口的将手中食物吃完时,金主仍然不明白为什么这般味道浓重的东西,会让其实并不感到饿的肚子,发出强烈的进食欲。进食对他、对所有盛莲人来说,从来就只是活下去的必要动作之一。他们当然也会对美食动心,一般殷富的人家更是不借重金请名厨入府,在食物上头下工夫,专图美味上的享受。而富裕如他,这些年四处奔走经商,可说是吃遍各国美食的了。然而生平第一次,被从未见过的怪食物引诱得口水连连、吃得欲罢不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在暗暗苦思之余,没发现手里被塞进了一杯不知是何物煮成的饮料,不知不觉的喝了一口后,被那奇异的味道吓得猛然回神——
  「这是什么?!」
  花灵对这位金主不善的目光已经渐渐习惯,快要免疫了,所以也不是很在乎他威力强大的狠瞪。想了一下,道:
  「这个叫玉米浓汤。还不错吧?」她吃披萨时最爱配玉米浓汤了。碍于煮食的工具有限,所以目前只能向厨房点些简单的食物,这道浓汤可是她盯着厨师做了好几次才终于做出一点样子出来的呢!算金主运气好,今天喝到的是成功的作品,要是昨天过来的话,就只能喝到怪味蛋花汤了。
  怪异的食物一天吃到一种已然太足够,所以金主将玉米浓汤放在一旁,再也不看桌上的披萨一眼,即使口欲没有被满足,但强悍自制力向来是他引以为傲的,所以任由花灵吃得津津有味,就是不肯再动手了。
  而花灵也真是够胆气,在男子犀利的目光压力下,仍然好好的饱食了一顿。而小俊——也就是青俊,不愧是超优的贴身侍仆,见她吃饱了,立即递上一条湿毛巾,让她擦手擦嘴,完全不必她动嘴吩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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