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月 第41章

  「……」绝对不能说是他设下的陷阱。「可能是……李老爷?或者是陈老爷吧。」
  面对她凶神恶煞般又记仇的圆脸,他心里笑叹了一声,同时轻轻搓著她凉凉的脸颊。
  老天爷啊,请让他养好她的身子吧,至少,让她有足够的寿命陪伴他到老,他这一生也就心满意足,不会再强求什么了。
  「殷戒?」
  「嗯?」
  「我注意到府里的书房,虽然摆著我六本书,可是本本都很新,除了第一本外,剩下的你根本没有翻过吧。」
  「……」
  「虽然不是请你帮我抄稿本的,可是你真的不爱看我的书吧?」
  「……」
  她唉声叹气的:「虽然我很明白只有女性才会喜欢看我那种纯情得要命的小说,我也注意过好几次你并不是完全不碰小说,上回你就在翻一本《孽世镜》,还看得满久的,对不?」
  「……」
  她又仰头,笑容可掬地问:「殷戒,虽然我的书是限量发行,也以女性为主,可是你真的真的不喜欢吗?」
  「……倒也不是不喜欢……」
  「你可以说实话,反正我们也要是夫妻了,又不是你不看,我就不嫁你啊。」
  「半月,你……」微微垂眸,露出异样的神采,十指滑向她衣内的饱满,在她还来不及抗议的同时,深深吻入她的唇。她的呼吸开始凌乱,他贴在她的唇间低喃:「你一定要在这种时候说这些微不足道的事吗?我以为你应该知道我有多快乐,在你允了婚事之後,我想跟你分享快乐啊……」挑逗的手指一路下滑,精准地勾起她体内的情欲。
  「你你你……一定要用这种方式吗?」她低喘地问,白颊逐渐染上热气。
  「你放心,我知道你怕冷,我有办法不会让你冻著。半月,你不是我的家妓,你是我最心爱的女人。」他沙哑道,再度吻著她的唇,拉她共沉赴巫山云雨。
  心有点虚,这是两年来唯一一次利用自身魅力的手段去勾引她,但他对她的问题实在无法招架。
  他知道她在写什么,自从她出了第一本书後,受到贵妇人的欢迎,尤其共享丈夫的妇人们,更是迷恋这样的小说。有女人因渴求一对一的爱情而投射在她小说里,他完全可以理解,只是,她的每本书从朱大祥,改成陈大祥、张大祥、李大祥……
  上回她脱口喊他一声陈大祥,被人听见,从此——
  人人都以为她书里那个守护女人的大祥是在暗喻他。
  就在往京师来的前一天,柳苠拿著她自南亚斋刚出的小说,过来饯行,跟他提到书里的高大祥奋不顾身在邪恶无比的贪官前硬生生为书铺小老板挨了一箭——
  柳苠低声问:「殷兄,你觉得咱们要不要趁近水楼台之便,乾脆让鱼姑娘的书在封沄书肆发行算了?虽然我有点看不太懂为什么女人一定要自立自强,也不太懂高大祥为什么在她濒死之际发誓绝不续弦,更无法理解为何本本一定要完美的结局,绝无一夫多妻的下场。不过我朋友说他家娘子拿了私房钱来买鱼姑娘的书,买了之後成天跟他两个妾室长吁短叹的……我怕再这样下去会造成热潮,要不要先下手为强……呃,接下来是私下话,殷兄,你的伤口在哪?我怎么都不知道你受伤了?」
  「你说什么?」
  「高大祥啊!殷兄,书里写著高大祥为了书铺小老板挨了箭啊!你的伤在哪,还好吧?」
  「……」
  他完整无缺啊!不管哪个大祥都不是他啊!
  伤痕在她身上,并非是他的。吻上她的伤痕,不管他吻几次,伤痕都不会消失,他也无法像书里的高大祥,及时为她挨了那一箭,害得她这两年调养身子也还回不到以前那活泼乱跳的样子。
  「殷大爷……」她哑声。
  「嗯?」
  「我记忆力很好的,等明天你一定要回答我啊……」她呼吸急促还不忘提醒。
  「……」
  算了,明天的事明天再说吧。
  尾声之二
  二○○三年——
  为了捡手链,不小心从三楼坠下,还以为死定了。当意识恢复一半时,只觉得浑身痛,却没有哪里是痛到断骨。
  她慢慢爬起来,拾起手练戴回。
  「半月?」
  她愣了愣,直觉抬头,看见院子里的树丛好像有抹若隐若现的身影。
  不知道是不是意识还没完全恢复,还是被火星影响了,她一点也不害怕,慢慢走过去,问:
  「谁在哪里?」
  「你答允过我,我依约来接你了。」
  「等等……」头好晕,开始有点神智不清,那身影好像是个男人的,他的身边有只……狗?不太像。红黑交错的毛色是她从没见过的。
  「我等你等了很久很久,只有这次的机会,原来你的家乡在这儿啊……我不想过没有你的日子,对不起,我得自私了,让你放弃这个美好时代,请你一定一定要爱我,半月……」
  说话的男人向她伸出手。明明知道不该握住的,但就是无法控制自己的行动,她整个心魂像被夺走一半,慢慢地握住他的手。
  然後她整个人被他一拉,在眼前一黑前,瞥到了那男人温柔的微笑与深情。
  公寓下的草皮,无人。
   《全书完》
  番外篇
  半月日记
  我第一次看见他,是在阴暗的书铺里。他看起来很斯文,跟一般来买书的文人好像有点不同,不过我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觉得他气质不错。
  第二次见到他,是在那个粥摊旁,天知道我掉到这个时代後就再也没有吃过白米饭了,他请我喝粥,虽然我的骨气说不行,可是我还是忍不住啊,感激他感激得要命,对他的印象大好。
  结婚几年以来——相信我,我真的在这个时代生活很久了,到现在找还是不觉得唱戏有什么好听的;也不觉得天桥下的杂耍艺人有什么稀奇。我想念汉堡、可乐、炸鸡……我想得要命,这里什么都没有,却有一个叫殷戒的男人留住了我(其实今天我想叫他白大祥,因为我又刚出了一本书,预购人数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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