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妻来福(下) 第34章

  「是吗?」
  「我跟大爷不曾同床。」她呐呐地道。
  这事他一直没提起,但哪怕他不信,她还是想告诉他。
  「嗯。」所以他打从心底敬重文大当家,只可惜与他仅有一面之缘。
  「你信?」
  「为何不信?」他俯近吮吻着她的唇,轻柔的,像是带点试探,更像是不敢置信,教他不敢要得太狂。
  末了,她羞涩地偎在他的胸膛上,而他的吻落在她的耳蜗,大手已经探入中衣,野火随着他的指烧起,她为之轻颤低吟,直到她被压至床褥间,他的体温贴了上来,教她忍不住地颤抖。
  冯珏褪去她的衣裳,大手轻抚着她柔腻的身躯,含住酥胸蓓蕾,长指在她腿间流连着,为她做好占有她的准备,然听着她羞涩的呻吟,他的意志渐渐薄弱,再也无法克制情欲骚动,快速地褪去两人的衣物,置身在她腿间……
  「二哥,救命、救命啊!」
  外头突地响起冯璿的鬼哭神号,冯珏胸口剧烈起伏着,试着充耳不闻,可偏生那该死的声响在夜色里更显凄厉,逼得他不得不起身搭上裤子。
  「你等等,我出去瞧瞧。」
  来福蒙着被子,羞赧得不敢看。
  冯珏开了门,面无表情地瞪着被丫鬟婆子揪住的冯璿。
  冯璿一见他开门,随即挣开,拿着帐本快步走来,正要开口,就被冯珏慑人的目光吓得倒退三步,颤着声解释,「二哥,我不是要闹洞房,实在是今儿个有批货急着要出,对方商队正等着呢,问题是这帐上没有二哥签字,商队取不了货,办不了事呀。」
  他也是千万个不愿意,谁要二哥的婚事办得这般急,偏是跟商队取货撞期,这商队的买卖可是在几个月前就定下的。
  「我真不想承认你是我弟。」
  「咦?」
  「眼下的皇商是谁?」冯珏冷声问。
  冯璿顿了下,呐呐地道:「冯净跟冯璘说皇上还未正式下达旨意,所以得要二哥签名才成啊。」
  「皇商易人需要正式下达旨意吗?」冯珏的嗓音一字冷过一字。
  「我不知道,是冯净跟冯璘……」冯璿拿着帐本的手开始发抖,决定回头揍死那两个隔房的兄弟,可眼前他更怕被二哥打死。
  「你的脑袋能不能精明一点?我不冀望你像冯净当个总帐房,也不冀望你能像冯璘八面玲珑,签契买卖样样精,我只要你行事前多点思虑,苛求吗?」
  「二哥……」冯璿抖若秋叶,连帐本都快要拿不住。
  「将帐本拿给冯玉,还有,明儿个开始你到冯家粮行见习,我没开口,你不准回来。」冯珏话落,当着他的面关上门,还低声说了句,「依我看,你干脆跟冯净交换算了,我倒宁可要他那个弟弟。」
  「二哥,你怎能拿那家伙跟我比?今儿个的事分明就是他们两兄弟陷害我的,你怎能不明事理地就……」
  瞬地,门开,面对冯珏那张冷到极点的面瘫脸,冯璿很识时务地闭上嘴,抱着帐本跑了。
  冯珏转回房内时,兴致都没了,只想回头掐死冯璿。
  「生气了?」来福见他坐在床畔好一会儿,却没有进一步动作,掀开被子一角觑着。
  「不是。」只是恨铁不成钢,要怪也只能怪爹当年教导他太严,却对冯璿放任不管,加上娘娇宠着,才会养出他这般纨裤气息。
  明明就是。来福不着痕迹地叹口气,坐起身靠在他身上。「别气了,他只是被人捉弄了,就我听见的,他对你这个二哥很是敬重的。」
  「他能不敬重吗?」他可是对他设了诸多规矩,横竖只要他犯了规矩,他就扣月例,他那人要面子得很,没有银两怎么走得出门?咬了牙也得守着规矩。
  「还说不气?」来福没好气地道,把脸贴在他胸上,这才发觉他没着上衣,脸上突然发热,也不知道是自个儿热的,还是被他偎热的,她羞涩地退开,可双眼还是偷觑了他胸膛两眼,直觉得和当年相较,是更厚实了些。
  忖着,暗恼自己真是太不正经,可眼前的人吭都不吭一声,教她不禁抬眼,却见他面红耳赤地瞧着自己……她跟着他的目光往下瞧,突地尖叫了声,拉起了被子遮着胸前春光。
  天啊,被子,被子!她的被子什么时候掉的?!
  「来福。」他低哑着嗓音唤道。
  她怯怯地觑他一眼,发觉他满脸通红。「你怎么脸红了?」
  「你的脸比较红吧。」连他都不知道自己也会难为情,方才明明没这些问题的。
  「咱们今晚要比谁的脸较红吗?」洞房花烛夜就是要比这些?
  「咱们什么都不比。」他低喃着,吻上她的唇,觉得自己像是初经人事的毛头小子,一个吻让他抖得厉害。
  两人对视一眼,陷在莫名的羞赧当中,最终还是来福羞涩地道:「再喝杯酒吧。」
  「……也好。」冯珏取来两杯酒,两人再一次交杯,饮完酒后,不禁彼此对视而笑。
  可吻加深了,瞬间,想占有彼此的心思凌驾于羞涩之上,这一夜,他俩重温日梦,终于让彼此情意天长地久,绵延不绝。
  【全书完】
  注:欲知冯玉与关子悦的「三世」爱恋,请看《招福小半仙》。
  后记
  写,最爱 绿光
  这一本是《招福小半仙》的「兄弟作」,又也许该说,当初一开始这两个酷似双生子的主角,在我脑袋里各自配对了,所以也就理所当然地动手了。
  而书中的莱菔,其实指的就是白萝卜。
  刻意不写萝卜,纯粹只是想要借用古名当谐音。
  懂吧,很明显的是作者在恶搞女主角,呵。
  而这里头要说是种田文嘛,其实也不全然,纯粹是想让女主角有个一技之长,之所以挑了萝卜当农活,那是因为,作者本身喜欢吃萝卜。
  是的,就像是花园系列里的《稻香太上皇》为何要种米,那是因为作者很喜欢米饭,既然要种,当然要种自己喜欢的,是吧。
  况且萝卜真的是好东西啊,十字花科科类的疏菜,真的是很养身,俗语有说,莱菔上市,郎中下市。不是没有原因的,而且烹煮简单,随便炖个汤,或和着肉卤都很美味,超爱的。尤其冬末春初的萝卜最是美味了,光是这个冬天,我就嗑了不少。
  想来也巧,书的背景都是从《稻香太上皇》里延伸出来的,突然发现这几本没有系列名却有相关背景,而且刚好就落在四个书系里……嗯,开春就这么玩,就当是好采头啦。
  也趁这当头跟读者们拜个晚年,祝大家狗年行大运,全都心想事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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