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想到你 第1章

  新年新希望 金萱
  二0一二年萱的新年新希望有三个。
  第一,写作正常点。
  第二,出书正常点。
  第三,新书封面永远都很漂酿,
  前面两个希望靠自己,最后面那个就要得罪出版社和Bell小姐了,感激不尽。(鞠躬)
  二0一二年,萱一样没有任何写作计划,因为有道是「计划赶不上变化」,所以尽力就好。
  萱的作品一样会以现代背景为主,至于古代背景嘛……
  虽然因为去年看了很多仙侠武侠类小说,让萱整个有点蠢蠢欲动,想多写些古代小说,但是想像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有监于每回写古代稿都想喊救命,萱决定还是想想就好。
  然后,因为萱去年都没在看罗曼史小说,希望今年能安分点的回到本行,认真的找些罗曼史小说来看,培养一下浪漫情怀。
  以上就是萱二O一二年的希望,很简单,实现可能性百分之百——如果萱认真点的话。(笑)
  听说二O一二年是世界末日,很好笑,哈哈哈……
  其实,不管是否真有世界末日,只要你认真的过每一天,即使明天就是世界末日,你也不会在意、不会惧怕的,因为没有后悔。
  最后就在这里,祝大家都不会后悔好了。这篇序写得好短,因为快过年了,萱只想放假,只想偷懒,呵~那咱们下回再见喽,希望很快就能再见。亲一下。掰。
  楔子
  曾呈羿、傅经云、纪沧廷、何海胤四个人的交情源于当兵时期,是军中同袍兄弟。
  但,他们可不是因兴趣或个性相似才会走在一起,而是老被当时他们那个历经女友兵变、整天咳声叹气的疯子班长找麻烦——只因为他们长得高大、英挺、帅气,和拐走他女朋友的家伙同型——才会因同病相怜而成为莫逆之交。
  在军中时,疯子班长老爱叫他们四人为「曾经沧海」,因为从他们四个人的名字中各取一字,竟刚好可组成「曾经沧海」这四个字。
  所以在军中他们莫名其妙成了别人口中的「曾经沧海」四人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当然有难的机率较多。
  虽然莫名其妙,但他们四个却因此成了莫逆之交。即使在退伍后因各自人生规划不同失联好几年,亦不影响他们四人深厚的友谊。
  只是当多年后再度聚首,四个人无意间谈起何时结婚这个话题时,竟一个个相对苦笑。因为他们作梦都没想过「曾经沧海」这词会像个诅咒般一一降临在他们身上,四人无一幸免。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在过去失联的那几年里,他们竟都有过一段曾经沧海的爱恋,有个遗忘不了的恋人,并在分手之后不时暗忖,如果有缘……盼能再见。
  
  习惯真的是种很可怕的东西,但只要有耐心、有毅力,下定决心把它戒掉,其实也不是改变不了。
  已经习惯了她的存在,那么在她离去后,时间久了,他应该也会慢慢地习惯她的不存在才对。
  他以为会这样,但为什么时间过得愈久,他愈是经常想起她呢?
  他确定自己不爱她,不管是在结婚前或结婚后都一样,只是相处久了,同住在一个屋檐下变成一家人久了,难免会产生一种名叫「亲情」的东西。
  然而亲情不是爱情,所以当她说要离婚,说她知道他不爱她,说趁两人都还年轻可以各自去找寻自己真正的幸福时,他无条件的点头同意,签下了那纸离婚协议书,并且和她一同到户政事务所办理离婚,过程平静而祥和,没有犹豫,更没有争执。
  「还是朋友。」她微笑着说。
  「还是朋友。」他也点头同意。
  只是,朋友不是偶尔会见见面、聊聊天吗?为什么他们从离婚、她搬出去之后都过一年了,却连一次都没见过面?
  重点是——
  「爸,有空帮我签名吗?」一个小男孩拿着联络簿出现在书房门口。
  傅经云的目光落在与自己有七成像、只有那双乌黑亮丽的双眸特别像他母亲的儿子,伸手朝他招了招。
  儿子立刻拿着联络簿走上前,翻到需要签名的那一页放到桌上给他签。
  他看了看上头老师的评语,发现除了常见的称赞外,导师还特别留了一段谢谢子昊妈妈的话。
  傅子昊是儿子的名字,今年十岁,就读黎瑞国小四年级,是四年三班的班长,也是班上永远的第一名、老师眼中的模范生。
  「这是什么意思?」他指着那段话问儿子。
  「妈妈到谢婉钰家帮忙打扫,谢婉钰的妈妈打电话跟老师说,老师要跟妈妈说谢谢,但妈妈的手机没开,她就写在联络簿上了。」老师虽然知道他的爸爸妈妈离婚了,妈妈也没跟他住在一起,不过妈妈还是会看他的联络簿这件事,老师一定晓得,因为妈妈常会写张纸条贴在联络簿上,让他带去学校给老师。
  儿子简单的解释,但他却有听没有懂。
  「谢婉钰是谁?妈妈为什么要去谢婉钰家打扫?」他问道。
  「谢婉钰是我同学,她妈妈上个月出了车祸,家里很乱都没人打扫,妈妈就去帮忙打扫了。」
  「妈妈和谢婉钰的妈妈很熟吗?」
  「不熟吧。」傅子昊思索了下摇头道。「谢婉钰是这学期才转来的转学生,她妈妈只有她转学那天来过学校一次,之后我就没看过了,妈妈应该也没看过。」
  「那她为什么要去帮忙打扫?」
  「妈妈说『助人为快乐之本』呀。」
  傅经云瞬间无言。助人为快乐之本……这的确是叶香茴会说的话。
  回想起来,他和她的缘分——不知该不该说是孽缘——也是从她爱助人的本性而来的。
  十年前,她才十八岁,一次好心救了雨天在路上滑倒导致骨盆骨折的母亲,并将人送至医院,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她。
  他当时二十一岁,照理说费洛蒙正旺,对差不多年龄层的异性多少都会有点关注或感觉,但是唯独对她却没什么感觉,只有感谢。
  之后她常到医院探望母亲,母亲出院后则到家里来探望,殷勤程度比他这个正牌儿子更像亲生子女,最后爸妈干脆就将她收为干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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