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行出状元 第34章

  “那就有劳嬷嬷了。我娘有个表妹,叫顺儿,如今约莫四十岁上下,但已经有法规十几年没有联络了,不知道她现在还在不在贵府当差呢。”
  “叫顺儿的?这名字倒是寻常,府里好些个人都曾叫过顺儿或阿顺,后来才被主子改名的。就不知道里头有没有你要找的呢……”婆子苦思了下,又问:“有没有说姓什么?记不记得曾经是在哪处当差的?”
  小云也一副苦苦思索状。
  “姓什么我倒没记住。听我阿娘说……好像曾经是在书房伺候的,专门给小少爷磨墨裁纸整理书籍的。喔!对了,我娘说那个顺儿还有个一同长大的好姐妹,叫桂花呢。”
  “桂花……啊!桂嬷嬷!”婆子原本迷茫苦思的脸色,在一听到桂花这个名字时就神色大变,猛瞪着小云看,上上下下地看着,像是在小云脸上看出了什么,结结巴巴地问道:“你阿娘是李顺儿的表姊?”
  “嗯,是的,是姨表。听我阿娘说,她们两表姊妹长得可像了。而我的长相也随了我阿娘,就不知道我与那个顺儿像不像了。”小云一脸天真地道。
  “像,像极了。”婆子喃喃道,接着跳起来。“你等等,我、我去找管事嬷嬷来,她得见见你!这事我做不了主!你等着啊,别走!”
  就见那个慌了神的婆子,连门也忘了关,立马往里头跑去,就这样把两人撇下。
  “小云,她这是?”
  “我们走。”小云拉起小芳的手,拎高裙摆,快步跑开。
  “可,你不是要找人,怎么跑啦?”小芳被拉着,只好跟着跑。
  “我没要找人。我只是在确定某件事。”转眼间两人已经跑得好远,远到再也看不到昭勇侯府的屋瓦。
  身为小归村的村姑,腿脚有力那是必须的,所以两人疾奔了一刻钟,直直跑到内城门口才停下,也只是有些小喘。
  “好啦,今天谢谢你了,小芳。你快搭车回明宣侯府,别误了你的差事。我这身衣服改天洗好还你,我也该回去照顾我娘了。”
  “衣服不急。你有需要的话,就放着无妨。今天我休息,不急着回去,不如我跟你一同到外城区看白婶吧。”
  “我娘现在还虚弱着,你去了,她又会勉强自己起来招待你,到时你也不自在。所以等下回你有空我再带你去见我娘,反正我们娘儿俩至少半年内都会在京城,想见面随时都可以。喏,你的法规两银子,收好了。”将头上那两根沉坠坠的银簪拔下来塞进小芳手上。
  小芳接过,小心放进怀里贴身收好。点头道,,
  “也是。那好吧,就约下次,我回去弄些好药材,到时给婶子补身。”
  两人道别完,小云目送小芳搭上一辆载客驴车离开后,才转身缓缓走着。她走得很慢,因为一心想着事情,完全没有注意到旁的,所以当她一只手突然被人用力攫住、往后一扯,整个身子撞上一面墙时,她向来灵敏的身手竟然没来得及应变。
  小云后脑勺撞了一下,所以有些眼冒金星的,一时看不清袭击她的人是谁,倒是听到了那行凶者咬牙切齿的声音——
  “白、云,你这是什么鬼样子!”
  
  就算再怎样气急败坏,贺元仍然记得这个叫白云的混蛋是个举人,且是个即将应考的举人,他的名声不能有任何败坏;但凡有,一点点污点被诟病,就算他的学问之好堪比曹植、考出来的卷子足以折服一票大儒考官甚至皇帝等等,他也当不了打小就心心念念的状元。
  别说状元了,连个同进士出身都不会有他的份,严重点还会被直接剥夺掉所有功名。一个读书人要是混成这样,也只能羞愧地去死一死了。
  贺元解下披风,将白云披头盖脸地包个死紧,钳押着她就近找了间客栈,要了间独立的厢房就把人丢进去,并吩咐随后跟来的护卫守在方圆五步之外,别让任何人靠近。
  然后,踢上门,开始审问这个无法无天到连男人的自尊都敢丢在地上踩的女装混蛋。
  “白云,你给我说清楚,你这一身扮相是怎么一回事?!”贺元指着白云身上的丫鬟服饰(还是明宣侯府的制式),实在太不像话了。
  白云跌在榻上,好不容易将捆在脑门上的披风给挣开,连连吸了好几口气才让自己从一片紊乱里平复下来,可以好好说话,才道:
  “贺元,好久不见。”虽然已有十年没见,而贺元的长相也与小时候大不同,但她向来很能认人——其实方才还没看清是他时,就从声音语调里认出了是他,才会由着他又施暴又挟裹地拎来拽去。
  “少来那些你好我好的虚词问候!你看看你!你扮这样竟一点也不感到羞愧吗?!”
  “我这样有什么不对?”白云整理好自己,坐正,坦然地看着贺元。
  “当然不对!你扮成女人!”
  “扮女人有什么不对?”白云还是很理所当然的表情,还强调了——“我觉得这样满好看的,你不觉得吗?”
  贺元这时才注意到白云的相貌,与他四目相对,竟莫名脸红了起来,不由自主率先移开眼。故意挑剔道:
  “在京城这个地儿,你这样子的,也不过是中人之姿,我家的丫鬟都比你好看……”不对!他干嘛跟一个大男人谈女装扮相好不好看的问题,这简直有辱斯文。再度发火:“白云!你还记不记得你是个举人,不是戏子!只有戏子才会扮女人、才会在意扮了女人好不好看,你何以自贱至此!”
  “我哪里自贱了?”白云觉得贺元真是不可理喻。
  “你不会是真的在小归村那个地方待傻了吧?虽然你们那儿的孩子从小就没有男女之分,全穿得灰抹抹的没个人样;但你要记住,你现在是在京城,而且你是个有身分的举人,两个月后要去考进士的举人!男装女装是有分别的,你再不可混淆了!”
  “我没有混淆。”
  “你这叫没有混淆?我的白云举人老爷,你该穿的是青衣直缀,不是女装!”愈说火气愈大,愈看他的扮相愈不顺眼。几步走到榻前,用力将白云推抵在榻椅的靠背上,同时伸出一只手压在他胸口上道:“你好好一个男人,羞也不羞!穿着女装已经够丢人了,竟然还往胸口填塞了什么东西,是不是塞了两个准备用来当午饭的馒头?你还笑京城人把钱袋子搁头上,我看你才是不着调,把吃食利用在这种不正经的——”声音戛然而止,取代的是一双因为眼眶瞪得太大,以至于差点跳出来的眼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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