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白马王子 第4章

  她举起发软的脚走出电梯,右脚、左脚、右脚、左脚……她脑中一片空白,幸好没有丧失走路的本能。如果她能走得更优雅些,那么今天也许不是世界末日。
  “小姐。”
  她僵住,背对他,不想转过去,一兆亿个不想再面对他。她已经容忍他不是瞎子、不是文盲,他就不能识相点暂时当哑巴吗?
  好吧!他要取笑她尽管笑好了,大不了她明天搬家……
  “你还漏了一本书。”
  听到他的脚步声靠近,她千万个不得已的转身。
  他把《钓金龟婚的勾魂撇步》递到她面前,她两手抱着没摆齐的一叠书,没手可以去接。他好心地把《约金龟婿的勾魂撇步》放到她那叠书的最上头。
  “谢谢。”她讪讪地、面红耳赤地呢喃。眼睛不小心落到他脸上,瞧见他脸上堆着好鬼、好贼、好暧昧,分明是想放声大笑却又拼命忍住的滑稽笑容。
  “不客气,我随时乐意为你服务。”
  她还在想他是不是话中有话,他已经走入电梯,她慌忙在他转身之前,转过身去背对他。听到电梯的门关上的声音,她才吁出一口气,觉得全身的细胞几乎死伤殆尽。
  是她的幻觉!还是她真的听到电梯里传出笑声!男人的笑声。
  笑!笑!呵呵!真的很好笑!他最好能把牙齿笑掉、肠子笑断。
  噢!出了这么大的糗,她要怎么活下去?进了门就开始写遗书吧!她该准备跳楼还是开瓦斯?
  第二章
  晓晴终究还是厚着脸皮活下去,因为糗事发生的那天晚上,她在遛狗的时候看到,秦克宇背着大背包在他们的大楼前等了一会儿后,被一辆休旅车接走。她大大松了一口气,庆幸他将有几天的时间不在家,她至少可以安心地多活几天,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要是他能一去不回,那就太好了,她永远不必再面对他。这个念头似乎太恶毒,她是个善良百姓,可从来不曾诅咒任何人,万一他真的有个三长两短,千万不能怪到她头上来。
  说真话,她一点也不想死。为了一件糗事,为了一个她几乎不认识的人而死,太不值得了!她没那么傻。
  自从祖母过世,这一年多来是她一生中活得最快乐的时间,她还没活够,还想快乐地活下去。她用祖母留给她的遗产买了这间公寓不过才三个月,她又怎么抛得下这个完全属于她的窝,和与她相依为命的雪球?
  心萍每天频频问那些书她看了没有。逼不得已,晓晴只好随便翻翻,以便应付心萍的盘查。
  这一翻虽然没把那些奇诀怪招装进脑袋里,却也翻出了些许心得。女人非要有男人才活得下去吗?对某些女人而言,或许是的;但对她来说,一个人自由自在的岂不快哉?
  她从小被祖母养大,二十几年来受够了祖母的钳制,即使五年前祖母中风后由叔叔安排住进基隆的安养院,而她到台北上班,可说话变得有点困难的祖母仍要求她每个假日必须到病床前报到,对她说教一番。严厉的祖母对晓晴的心理威胁直延续到叔叔处理完祖母的所有遗产,分给她一半后,她才确实相信她自由了,终于能在她的有生之年逃出祖母的禁锢。
  所以,她非常珍惜目前无牵无挂、无忧无虑的生活,一点也不想再被任何人约束。
  逮住一个男人有那么重要吗?恋爱的滋味真的一如那些书所说的那么美妙吗?不曾恋爱过的女人难道就白活了吗?女人有必要汲汲营营于打扮来取悦男人吗?所有的男人都看不见女人的内在美,只重视外在美吗?
  很不幸的,那些心萍要她看的书,那些她一向认为是邪书,现在却颇热们畅销的书,给她的答案全都是!是的。
  男人对女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外表,外表吸引得了男人,才可能有进一步的接触。在这个几乎全民都受速成文化薰陶的社会,哪里还找得到愿意耐心去欣赏女人的内涵与素养的男人?如果不能适应网路交际的胡乱打屁哈啦生态、不能接受合则来不合则散的情欲交易,那就落伍了,注定成为不导电的爱情绝缘人。
  真的是那样吗?晓晴很想证明文学名著里那些浪漫惟美、隽永纯净的爱情依然存在。惟独当她体验到甘醇馥郁、刻骨铭心的爱情时,她才可能放弃自由,她才可能容许另一个人介入她的生活。
  周六假日,她比平常多睡了一个钟头,用过早餐带雪球在住家附近散步了半个钟头后她回家,电梯到了十一楼,门才打开,她就听到一个小女孩的哭声。
  头发染成红棕色的小女孩大约只有四、五岁,小脸蛋上涕泗纵横,哭哭啼啼地抱着一个提着大行李袋的男人的大腿。“爸爸,你不要走……妈妈不要我……你也不要我……”她的抽泣声令人鼻酸。
  “爸爸已经跟你讲过好几次了……”男人哽咽道。“爸爸不是不要你,爸爸必须去工作赚钱,才能给你买芭比娃娃。阿伯会照顾你。”
  那个被称为阿伯的人,显然是她的邻居秦克宇。他站在敞开着的镂空不锈钢门旁边,古铜色的俊脸上,一向雄纠纠地舒展着的两道浓眉此时深深皱着,惯常向上弯的唇线转为紧绷下垂。
  晓晴平生最大的乐趣之一是:在坐公车或搭捷运时,静静观察乘客的表情,揣测他们的心情。她没有想到,这样毫无目的的自我训练,竟可以使她在顷刻之间把他看透,强烈地感受到他的困倦、忿怒、苦恼和无奈。他平常没有明星架势,并不刻意重视衣着或形象,但她也不曾见过他这副刚被吵醒,一肚子起床气似的模样。
  他上身穿白色背心式的内衣,下身穿印有棕榈树和美女的平口短裤,赤着脚,过长的头发蓬蓬乱乱的,看起来有点脏,下巴则满布可能两、三天没刮的胡渣。她敢打赌他还没刷牙,可是他这副邋遢相却别有一种韵味,那叫男人味?还是颓废味?
  晓晴牵着雪球慢慢走过去,明白自己出现得不是时候,可是她别无选择的余地,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秦克宇已经看到她,似有若无地对她轻点个头打招呼,她如果退回电梯,不是更奇怪吗?
  “克宙,”秦克宇抬手,五指张开耙耙头发,没好气地说,“我跟小玲不熟,你突然把她丢给我就要走,难怪她无法接受。我也无法接受。我一个大男人怎么知道要如何照顾一个小女孩?更何况我还有工作要做,得不定时的上山下海,常常不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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