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哟!聂小倩 第4章

  离开爱的专门店后,安柏赫驾着车来到市区内。
  离开台湾十多年了,现今的环境改变很大,他不过是打算拿闲暇的时间来熟悉这对他而言仍是陌的环境,只是开车逛着逛着也能“逛见”巧合。
  红灯上的秒数还在六十二倒数,安柏赫也在同时间看见了自己的女友姚颖琳。
  依照她昨天在电话中的说法是,今天她必须南下高雄去参加老同学的婚礼,但此时她却现身于台北,手里还挽着一名年纪看来都能当她父亲的男人,两人姿态好不亲密。
  那男人顶上已灰白稀疏,一身笔挺西装,身后还有两名随身保镖跟随,一行人走入人行道一旁的精品名店内。
  当绿灯亮起,安柏赫立即踩下油门,手里方向盘一打,自下一个路口回转,他将大子临停在距离精品名店约十公尺的距离外,这才打开立乐并开始等待。
  原以为至少要等上三十分钟以上的时间,但约莫二十分钟的时间,姚颖琳与男人便又出现在安柏赫的视线之中。
  走出精品名店外,只见姚颖琳朝着男人的脸颊亲了又亲,两人身后的其中一名保镖手里提着两大袋“战利品”,紧接着一辆黑色名车驶近他们的眼前。
  静静看着姚颖琳与男人上了车离开后,安柏赫这才重新发动车子跟着离开。
  他并没有一路跟随在他们的车尾走,在下一个弯角他便转了弯,打算前往刺青店里去。
  很显然的,姚颖琳对他撒了谎,而他也并非她身边唯一的男人。
  心痛吗?
  不,他一点都不心痛,原因并不是因为他这个人寡情,而是两人交往的时间算一算并不长,不过短短一个月而已。
  他还记得一个月前自己在住家附近的咖啡馆喝了杯咖啡,临走时遗忘的手机,被姚颖琳拾获,这才开始两人之间的情缘。
  拥有一个美丽又会撒娇的女友该是男人们的梦想,但交往第二个星期开始,安柏赫早已经做好两人分手的准备了。
  姚颖琳总是行踪不定,又不时地探询他的家底,企图摸清他的一切,而他却也是每每三言两语带过,有说等于没说的教她失,即便两人在一起,她也总是提及一堆名牌精品暗示他购买,但他始终没有何动静,不是买不起,而是他不想买。
  她拜金的个性总是在平时的行为举止间展露无遗,虽然他银行里的零头够她买一辈子都花用不尽,但他无心当一个凯子爷。
  或许一开始她是被他好看的皮相所吸引,当然,若是口袋够深,自然是更好,但对一个无心与人谈情的对象,他自是无法放感情在她身上。本打算由她那一方向他提分手的,算是给女孩子家一个面子,但看来现在是没有这个必要性了。
  好半晌,当安柏赫将车子停在停车格里下了车,他立即拿出手机拨打给姚颖琳。
  不意外的,电话的另一头进入了语音信箱。
  “我们分手吧!理由我想你很明白,我就不多说了。”安柏赫直接把话留在语音信箱里,这才收起手机走入巷弄中,来到刺青店里。
  “嗨!我来了。”安柏赫朝柜台里的戚小晴打了招呼,便直接走入后头的休息室找大熊去。
  “兄弟,听说你被请出大门了?”大熊从笔记型电脑前抬起头来笑看着甫进门的安柏赫。
  “是啊!相信你已经跟她解释清楚了吧?”安柏赫也笑着,并不因为好友的取笑而感到困窘。
  “你说‘她’?”大熊挑着眉,嗅到一丝不寻常的气味。
  认识他十几年了,一般来说对于不熟识的人,他只会客气地以姓氏去称呼对方,但他刚才并没有说出聂小姐这三个字来,这表示什么呢?
  “说来也巧,我与聂小倩小时候曾是同班同学,但我连半学期都没待满就移居法国了,也就是在认识你不久前。”两人曾是同学这并不是什么大事,他没什么好隐瞒的。
  “耶?”虽然安柏赫解释了,但大熊更不解了。“既然你们是旧识,她怎么还会赶你出门呢?”
  “我刚才说了呀!我待不到半个学期便离开学校了,况且当时的我又瘦又小的,跟现在压根儿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样貌,她认不出我是自然的。”小时候的影子一丁点都没在他身上留下,不是只有女大会十八变的,他也会。
  “那也是真的,何为不干脆直接跟她相认就好?这么一来,她就不会赶你出店门了。”真搞不懂这家伙在“害羞”什么?
  “不要了,我是上门买东西去的,遇上她真是意料之外的事,况且我本来就不打算用人情牌得到什么,若是在当时跟相认,我会感到不自在的。”安柏赫轻摇着手说。
  以现代人的步调来说,他算是个慢熟的人。与聂小倩都分开了十多年,更别提当他们还是同学时,说熟也不真算熟,十多年后的现在突然与她相认,他认为这太贸然了,“装熟自嗨”那一套他更是学不来,免了吧!
  “真是的,这里是热情的小岛,你就不能学着热情一点吗?亏你还在这里出生的。”大熊睨了安柏赫一眼,怀疑安柏赫全将他的热情留在工作上头了。
  打从十几岁认识他之后,他那对任何事情都持着保留态度的个性从未改变,活像个小老头似的,生活更像是杯乏味的白开水,除了工作还是只有工作。
  “我的热情是要看对象的。”
  “女人是吗?我就没看你对哪个女人热情太久。”大熊知道他交过几个女朋友,但恋情总是持续不了太久便告吹了。
  安柏赫耸着肩不表示什么,见好友一副不想继续工作,只想谈天说地的模样,他索性将大熊眼前的电脑转到自己眼前,接手大熊未完成的工作。
  大熊本名路易斯.哈金斯,是法国知名企业布勒奇的大老板,而他大老板偏偏热爱刺青艺术,对于管理工作,总是两天打鱼三天晒网的,堆积如山的工作在这样的情况下自然是消化不完,然而想偷懒的大老板聪明的打造了一支工作能一等一的团队,他拉着他主领这支团队,最后甚至大方地让他成为企业股东之一,让他一辈子心甘情愿地为布勒奇卖命工作。
  不能说是大熊天生奸商个性,他确实也有着工作狂的倾向,所以即便大熊丢再多的工作给他,他也总是能想办法一一消化完毕,相对的,一天不工作,他还真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么,就如同大熊说的,他缺乏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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